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速递 文章内容

《预拌混凝土》、《水嘴》两项标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作者: 时间:2008-04-07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45次

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HJ/T 412-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和HJ/T 411-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嘴》两项标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项标准分别从节约能源、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三个方面对产品提出了技术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4月2日从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获悉,2006年我国水嘴生产企业约5000家,产值约600亿元。为全面推动建筑五金行业的环保技术进步,为消费者推荐真正的节能、环保产品,环境保护部颁布实施并依此标准开展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水嘴的认证工作。此次HJ/T 411-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嘴》标准具有节水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的两大特点。在节水方面,标准要求获得环境标志的水嘴必须是陶瓷片密封水嘴,在保护人体健康方面,对水嘴与水接触部分重金属析出量限值作了具体规定。

HJ/T 412-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标准制定了产品生产过程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需达到95%以上等环保指标外,还针对混凝土中有害物质的释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混凝土中是否有有害物质的释放受到关注。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国环境标志将在水嘴和混凝土领域开展产品认证。首批共有20家企业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水嘴和混凝土的认证。

版权申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允许转载、或者授权本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均可自由转载本站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本站的链接必须保留。

转载要求:转载文章时请不要盗链本站图片,不允许在图片打上其他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免责声明:对本站刊载的文章有任何异议,请联络:admin@gxqt.net,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