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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08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一轮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5-27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浏览:96次

国糖检函[2008]2号

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并配合质检总局对重点产品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国家认监委将组织22项能力验证计划(详见国认实函2008[58]号《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8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受国家认监委委托,我中心承担其中“白砂糖中二氧化硫测定”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根据“国认实函[2008]58号文”规定要求,现将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是了解国内食品中(白砂糖)二氧化硫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发现和识别实验室间存在的差异。在本次能力验证计划中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在2009年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评审时,免予对该项目的现场试验。

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以及各制糖企业,凡具有食品中(白砂糖)二氧化硫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08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布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四、为保证能力验证按计划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实验室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

五、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实验室,需向项目组织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800元,请务必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并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我中心。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交纳补测费用。

开户名: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新竹西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250050502877

汇款请注明:能力验证

在参加能力验证计划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及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项目联系人: 周 冰 电话/传真:0771-5843664

陀雄信 电话:13978837604 传真:0771-5856481

附件:2008年白砂糖检测能力验证计划报名回执 附件解压密码:www.gxqt.net

                          国家食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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