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检院认真学习贯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
作者:曾锐 时间:2008-08-18 来源: 浏览:168次
业务部及外协部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李可 摄)
为了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和透明度,提高监督抽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发布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自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在南京召开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的贯彻会,广西质检院院胡振洲院长参加会议。
2008年8月15日上午,胡振洲院长亲自组织了广西质检院的第一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培训,参加第一期培训的是该院开展产品检验工作最主要部门业务部、外协部的全体工作人员。本次培训,着重从抽样、业务受理、样品处置、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等方面系统全面学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为日后更好地按照规范完成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任务打下良好基础。胡振洲院长表示,广西质检院的学习培训还要继续扩大,有计划地组织相全院各部门特别是检验室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宣贯与学习,使全院各部门职工完全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为按时实施该项法规性文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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