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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仿伪,保气配安全

作者:陈小聪 时间:2008-08-04 来源: 浏览:42次

为保证消费者使用燃气器具的安全,国家对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等有着严格的规定,特别针对我国地域广阔、气源多样、燃气器具种类繁多的情况,规定上市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经过气源适配性检验。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已于2007年11月8日下发了南建公用[2007]23号《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器具气源适配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须验证燃气器具贴有管道天然气“气源适配检验合格”标签后,方能给用户开通使用天然气。

自该规定实施以来,南宁市大部分天然气器具经营企业已向广西质检院提出检验申请,该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抽样、业务受理、检验、贴标等各工作环节严格把关,每个环节都有严密的监督措施,坚决执行不合格产品登记备案,合格产品按基数粘贴标签的规定,目前在各大超市卖场及天然气器具专营店均可买到经该院检验合格并粘贴“气源适配检验合格”标签的产品。但是,经营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商贩为了躲避检验和监管,私印假冒标贴,极大程度地扰乱了市场。对此,广西质检院将拿起法律武器对这些不法商贩提起诉讼。此外,为了加强防伪,确保此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广西质检院决定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标签,新版标签将在原防伪技术基础上采用唯一序列号加强防伪措施,即每个标签增印一组不重复的14位数字序列号,并将序列号提供给管道燃气公司,由管道燃气公司专人负责管理。开通管道燃气时由现场工作人员致电该持有序列号的人员,告知序列号,如序列号相符且是第一次使用则允许开通管道燃气。此项新防伪措施极大程度上可杜绝假冒标贴,让消费者买上放心、安全、合格的天然气器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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