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检院积极配合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开展“管道天然气器具气源适配性安全检查”
作者:陆东农 时间:2008-01-15 来源: 浏览:114次
检验人员正在加班加点开展天然气气器具质量检测鉴定工作。(陆东农 摄)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保障南宁市管道天然气器具用户的人身安全,南宁市建设委员会日前颁布了《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器具气源适配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在近期开展全市范围内天然气气器具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并委托广西质检院为指定专业检测机构。广西质检院接受检验任务后高度重视,积极作好技术服务,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检测攻关小组,加班加点开展工作。至发稿时,已检测样品数百批次,出具检验报告100多份。
根据南宁市建设委员会要求,凡经抽样检验合格的管道天然气器具均贴有“气源适配检验合格”标志,无“气源适配检验合格”标志的燃气用具管道燃气公司将不会给用户办理使用天然气手续。南宁市市民今后在购买天然气器具时可以根据这一标志采购,确保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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